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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整规办 关于在商贸领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2008-06-10 17:12  文章来源:大名县整规办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县内各商贸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商务部、省商务厅及市商务局和政府领导批示加强安全生产经营的精神,确保奥运期间的生产经营安全,决定自6月初至8月底在全县商贸领域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行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这次行动,是全县商贸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行动,是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安全经营和市场流通环境,各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必须以高度认识、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安全,市场秩序稳定。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使专项行动工作抓出成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成立以县整规领导小组副组长,商业局局长靳庆成同志为组长,商业局副局长杨怀林为副组长,各企业一把手和大型商场、超市、农贸(集)市场及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根据市、县领导的具体要求、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责任,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按本通知和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情况,将安全生产经营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班组、人头、务必确保我县商贸领域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找准重点,狠抓落实

根据我县商贸领域的实际情况,重点在三个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工作:一是商场、农集(贸)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的商贸经营单位,尤其在节假日期间商场、超市的促销活动,规范促销行为,实行促销报备审批制,防止人员过度密集要防火、防破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屠宰加工行业,要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肉品品质检验检疫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三是加强“加油站”和“成品油库”以及“化工”等易燃易爆门店仓库的安全管理,要强化安全措施加强防范,重点防火和防人为破坏,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工作要求

1、建立信息沟通和加强值班制度。各企业、商场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并对这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及领导小组名单于6月5日前以文字形式报商业局,从现在起建立奥运和抗震应急值班,要领导带班,坚持24小时值班,迂有紧急情况立即上报。

2、建立督查巡查制度。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采取督查的方式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各企业、厂在这次百日安全经营行动中全面细致地针 对本单位的情况进行检查,务必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建立通报公告制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大名时报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企业进行宣传、报道,对安全生产隐患多,措施不得力的企业要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没有违规行为,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要给予表扬。

附件:1、大名县商贸领域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大名县商贸领域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大名县商贸领域
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靳庆成 (手机:13931089698)
副组长:杨怀林 (手机:13930008946)
成 员:赵文忠
李书俊 (小灵通:6558199)
王东臣
县域内各大型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石油和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商业系统各企业一把手为成员。
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杨怀林
联系人:李书俊
电 话:0310—6562426
6562420
传 真:0310—6566858



附件2

大名县商贸领域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

为保证我县商贸领域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强化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根据省、市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大名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整规领导小组副组长商业局局长靳庆成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商业局副局长杨怀林同志担任。成员由李书俊(人教保卫科付科长),赵文忠(人教保卫科科长),王东臣(企业发展科科长),及县域内农贸(集)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石油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商业系统各企业一把手组成。

二、重点整治领域

一是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商贸经营单位。二是屠宰加工行业。三是加油站、成品油库、化工等易燃易爆厂所门店。

三、方法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采取日常监督管理,全面督导排查制定完善措施,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法。

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宣传阶段(5月份):
对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加强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隐患自查与督导检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
各企业、商场、门店,按专项行动的要求对本企业,本系统安全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自查。下半月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结合企业进行督导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纠正存在问题。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7月31日):
针对自查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层层制定整改措施,集中整治,纠正存在的问题,杜绝事故发生。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8月1日-8月20日):
对各企业、商场,以及这次专项行动成效进行验收,总结经验,进行通报表彰先进,批评落后,巩固成果。

四、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第一要事,企业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安全的领导具体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

2、制定宣传制度。大力宣传安全的重要性,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利用黑板报、文字下发形式通报表扬先进单位及个人,对于落后单位及个人进行批评。

3、加强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从现在起加强值班,各企业、市场、门店,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要领导带班、有人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发现情况立即上报。

4、各企业把领导带班、值班人员6月1日-8月20日名单,于6月5日前上报大名县商业局。

联系电话:6562420 6558199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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