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商业网点办公室
关于商业网点普查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填表书写应注意的事项
填表必须使用钢笔或蓝圆珠笔填写,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表内所有指标的计量单位均应按照规定填写,所有数字一律取整数,价值量以“千元”为起报点,凡未满一个计量单位者应四舍五入,不留小数。
二、关于1-5表各表的填报范围
1、表一,由法人企业填报,包括经营工业品、农副产品的批发和零售企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认定方法一律应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法人营业执照为准填报,比如大名宾馆、基层供销社、商业局系统下属公司、粮食系统下属的粮站等。
2、表二,由产业活动单位即法人企业所属门店、网点填报。如石油公司各下属加油站、供销社下属门店、商业局各公司下属的门店,连锁经营企业的直营分店等。
3、表三,由工业品、农副产品市场填表,如南李庄花生市场、龙王庙果蔬批发市场、大名府农贸市场以及有管理委员会的农村集贸市场等。
4、表四,主要填报司法局公正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中心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如打印部、网吧等商业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和其它服务业的均填表五。
5、表五,填报所有有经营行为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服务业有执照和无执照的个体经营户。
三、关于大名镇城区有关街道的普查责任划分
城内街道由各所属街道村委会负责普查。城外的阳平路(原南环路)、天雄路(原迎宾大街)、北京路(原北二环路)、大名府路、广晋路、五得利街(原东环路或215省道)、贵乡街(原贵乡路)、府东街(原城东路)、万大街(原万大路)、京府街(原育才路)、府西街(原城西路)、元城街(原元城路)、兴大街(原兴大路)、平安街(原西环路),属那个乡镇辖区的由那个乡镇负责普查。大名镇辖区内分不清哪个街村的,由大名镇负责普查。
四、关于普查范围的责任划分
全县县社系统的公司、下属门店、基层供销社及下属门店、京府商贸城一律由县社负责填报。全县石油公司下属的加油站一律由石油公司负责填报。商业局系统的公司及下属门店一律由商业系统各公司负责填报。以上三个系统的公司及下属门店各乡镇村不再填报,除此以外的商业网点均由各乡镇村以辖区划分负责填报。
五、附各乡镇村代码表。
大名县商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业局院内
联系人:王东臣 杨利军 李慧霞
联系电话:6562425 6562420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