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名县商业局公开服务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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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23 09:13 文章来源:大名县商业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审批(服务)项目
1、负责酒类批发许可证初审事项。需提供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经营场所、仓储设施、卫生许可证、消防、专业人员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资料;
2、负责办理酒类零售许可证事项。需提供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3、负责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初审事项。需提供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屠宰场所、设备、设施、专业人员等相关证明资料;
服 务 承 诺
1、对所有审批项目一律面向社会实行“四公开”,不搞暗箱操作,不做私下交易。
2、凡我局直接审批的事项在一小时内办结,需报市、报省以上审批的事项,及时报送,并积极协助企业和商户跟踪办理。
3、实行“一站式”办公,所有涉及对外审批的事项一律在行政服务审批大厅集中办理。
4、对企业和商户所需办理的酒类、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等审批事项,一律予以免费办理。
5、所有执法人员一律实行持证挂牌上岗,坚持文明执法,不使用执法“忌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6、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自律,正确行使职权,不对企业和商户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评比、乱检查。
7、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十二条禁令”和《大名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九条禁令》,竭力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8、对企业和商户需要帮扶和办理的事项,实施“立即办、马上办、办得好”24小时办理制,全方位为他们搞好服务。
9、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从严查处,依法予以追究。
举报电话:6562420
承诺人: 局长 靳庆成
二OO八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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